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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南江县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

时间:2017-08-30 09:54:17  来源:  作者: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8月26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了第二十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其中涉及我县1件,反映南江县流坝河存在河床及耕地被占用情况,南江县永安驾校存在未办理环评、占用耕地、选址不科学的情况。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南江县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
南江县人民政府(盖章)                        (第20  201782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是否加星)
是否办结
符合办结条件
1
信20170826178
巴中市南江县流坝河是南江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河流,污染程度日益严重,特别是河流河床及耕地被占用的情况长期存在。其中,南江县永安驾校科目二考场和科目三考试路段在没有用地及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耕地修建,选址不科学,位于流坝河河床上并阻碍泄洪,科目三考试路段沿路垃圾遍地,污染水源地水质。
南江县流坝乡
经现场调查:1.信访人举报的我县流坝河污染问题。经查,流坝河处于南江养生潭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离县城取水口8公里,经县环保局近期对南江养生潭饮用水源水质持续监测,符合饮用水源标准,无被污染现象。 2.信访人举报的河床占用问题。经查,该河段起点为流坝乡梅岭村,终点为流坝乡高峰村,全长12公里,该河段内没有发现建筑物或构筑物占用河床情况。 3.信访人举报的耕地占用问题。经查,在永安驾校范围内存在耕地占用。所举报问题属实。 4.信访人举报永安驾校的问题。经查,永安驾校于2004年在巴中市成立,2014年成立南江培训部,选址于流坝乡,2015年建成,占地186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892平方米,2016年3月取得经营许可。存在未办理环评、未按审定的规划建设、非法占用耕地9.09亩、考试路段内有少量生活垃圾的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马安国,副县长王德平任组长,交通局具体牵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并制定《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查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信20170826178)的整改方案》。2.停止违法行为。由县运管局责令永安驾校于28日起停止违法行为,停止培训和考试,目前该校所有培训车辆已经入库,并暂停了学员约考和培训。县环保局已于6月30日对该校未办理环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县国土、住建、规划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已经启动对永安驾校相关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3.营造环保氛围。加大《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业主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绿色环保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氛围。
①②③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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