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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给我写信
信件标题  新建房屋和危房改造补助金相关政策
来 信 人
陈坤明
来信时间
2017-11-29 21:40:52
信件编号
33093
通讯地址
南江县朱公乡锦鸡垭村六社
 
来信内容

书记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给您带来麻烦我深感歉意,但是我又不知道该找谁了。我是朱公乡锦鸡垭村六社公民,我叫陈坤明我父亲叫陈从雄。

            由于2008年地震后,土坯房受损严重,再加上房屋后面山体滑坡,以上情况属实,乡镇有登记造册。在前几年由于家庭条件有限,没有钱去改造。于2016年改造成平顶砖房,在改造平房之前就听闻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相关的惠民政策。也到村委和乡镇上核实了情况说有这个政策,到目前为止我父亲再到村委和乡镇上去询问这个事情,给的答案是我们的情况不符合条件。说是没有搬出原来房屋的30米没有补助,我就想问一下,为什么?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既然是滑坡点,那么为什么还要在原来的地方给批房屋修建手续?

办理进程

已办结。

承办机关
南江县朱公乡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陈坤明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于1213收悉。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专人,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多次到村委和乡镇核实危改政策,目前回复不符合条件的问题。

据核实,因您及其妻子常年在外务工,只有父母在家,2015年下半年至20162月期间,您父亲陈从雄先后多次到乡和村要求改建房屋,并享受相关补助政策。为确保您家庭生命财产安全,考虑到您家原有住房屋后左侧200处为地质灾害隐患点,乡村于2015年按政策将您家申报为地质避让搬迁户,享受易地搬迁补助资金2.5万元,要求您搬离地质灾害隐患点新建房屋,并鼓励您在锦鸡垭村聚居点新建房屋。而目前,您现有住房为砖混结构安全住房,根据危房改造“九个不纳入”,现有住房不合符2017年度危房改造相关政策。

2.关于没有搬出原来房屋的30没有补助的问题。

因您家不是贫困户,未享受易地搬迁补助政策,不存在没有搬出原来房屋的30没有补助的问题。关于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2016年,经过县纪委、县审计局、乡村干部先后数次到改建房屋现场实地调查核实,均向您父亲陈从雄当面告知现有改建房屋未搬离地质灾害点,不符合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补助要求,因此不能兑现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相关补助,您父亲陈从雄当面表示认可。

3.关于既然是滑坡点,为什么还要在原来的地方批房屋修建手续的问题。

经核实,您家现有房屋修建手续办理日期为20163月,针对在滑坡点原来的地方批房屋修建手续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办法,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对涉及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朱公乡人民政府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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